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
2016年中专招生简章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更是质量工程师成长的沃土、首席质量官放飞的摇篮。
学院设有食品与化工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法政系和五年制大专部等7个系部,开设有食品检测、商检技术、工程监理等44个专业。现有普通类全日制在校生和成人类在校生各6000多人。学院拥有高、中级职称和“双师型”教师56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1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260人。学院建有数控技术、电器安全性能测试、食品微生物检验等90个实验实训室;拥有图书资料58.59万册、电子图书2023.00G。建有完备的校园网、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电子阅览室等电子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了现代化办公、教学和学习。
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支持下,学院与省内外120多家知名企业、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测检验技术机构组成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建院以来,共为社会培养了2万多名有质量素养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保持在用人单位总体满意率均达95%以上。
学院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成为以质量服务为特色的区域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近年来,学院先后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十年磨一剑”,在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质量强国的精神指导下,学院正朝着建设“行业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职业院校的目标扬帆迈进。
★ 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百佳单位
★ 中国教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 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
★ 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
★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 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 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
★ 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 国家食品安全检测科研中心
五年制招生办法
一、生源范围
凡参加2016年中招考试、分数达到省招办规定录取标准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人数和专业
序号 专业 学制(年) 计划(人) 收费标准(元/年) 范围 备注
序号 |
专业 |
学制(年) |
计划(人) |
收费标准(元/年) |
范围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5 |
50 |
3600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以省 教育厅 批复为准 |
2 |
建筑室内设计 |
5 |
40 |
3600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3 |
会计 |
5 |
50 |
3300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40 |
3600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5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5 |
40 |
3600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
合计 |
|
220 |
|
|
三、报名办法
五年制报名为每年中招后,自中招成绩公布之日起,学生即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我院招生办报名。学生也可在教育厅规定期限内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进行网上填报。
四、资助政策
1、减免学费:所有农村户口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前两年可减免部分学费(标准为文科1700元/年,理科19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生源属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我市为鲁山县农村考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期限为前两学年),其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奖、助学金:自第四学年起,凡在校期间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生活俭朴,或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者,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助学金标准1000元/生-8000元/生不等。
(4)其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申请奖、助学金外,还可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岗或假期顶岗实习活动,获取一定的学费和生活费。
五、毕业生去向:
学院采取推荐就业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对愿意继续深造的毕业生,我院还可推荐其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目前,我院许多毕业生已步入本科院校继续自己的人生梦想。
中专招生办法
一、生源范围
凡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无须参加中招考试,均可报名入学。
二、招生人数和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序号 |
专业 |
学制(年) |
计划(人) |
范围 |
1 |
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 |
3 |
50 |
初中毕业生 |
2 |
计算机应用 |
3 |
50 |
初中毕业生 |
3 |
会计 |
3 |
50 |
初中毕业生 |
4 |
机电技术应用 |
3 |
50 |
初中毕业生 |
5 |
建筑工程施工 |
3 |
50 |
初中毕业生 |
|
合计 |
|
250 |
|
三、报名办法
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符合我院中专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全年任何时间持本人初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我院招生办报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报名。
四、资助政策
(1)免除学费:所有到我院报名就读中专学历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免除所有学费,学生本人只承担住宿、书籍等杂费。(2)国家助学金:生源属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我市为鲁山县农村考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期限为前两学年),其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毕业生去向:
对愿意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升入普通大专并享受与高招录取新生同等待遇;愿意就业者我院统一安排实习,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