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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高招录取新变化
2016-06-07 15:29   审核人:


  考生志愿批次增加为8个
 
  今年,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8个批次。比去年增加了专科提前批。
 
  今年高招,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日~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本科三批专科批平行志愿录取

  在我省原有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基础上,今年高招,我省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也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这四个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专科批次补录今年起取消

  以往高招,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组织补录。从今年起,全省普通高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适当延长。
 
  政策规定,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报名资格更加严格
 
  与往年不同,今年我省明确规定,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备2016年河南省高考报名资格。
 
  此外,不能报考的考生还有: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外语听力成绩可影响投档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与往年不同,今年高考,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所有试卷均网上评卷

  今年高考,全省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而在去年高考,我省进行网上评卷的统考科目外语科目的非英语语种科目。
 
  考生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的成绩。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招生部门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启动高校招生备案系统
 
  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首次启用“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备案系统”,省内高校务必于5月15日前登录http://zszcba.haedu.gov.vn上传招生章程备案申请材料。招生章程备案通过后,方可依据招生章程的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我厅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要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批次投档比例有微调
 
  新政规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提前批次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高职院校招生六成以上分类录取

  今年起,我省稳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加快完善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认真探索在高职分类招考中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办法。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今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到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开展高职单招的高校将严格按规定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和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被单招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扩容
 
  农村娃上重点高校,正变得越来越容易。今年高招,为了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我省面向农村学生实施三项“专项计划”,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在全国的整体招生规模提高到6万人。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规模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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