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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03-13 15:23   审核人: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2015〕106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我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64 ,省内代码:6268。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特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指导下的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质量为主要特色、面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职业岗位技能和质量专业技能并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更是质量工程师成长的地方,首席质量官放飞的摇篮。

学院积极参与到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进程中,面向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建设,同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了广泛和紧密的联系。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支持下,成立了由省内外120多家知名企业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测检验技术机构组成的河南质量工程职业教育集团。在全省质监系统国家级和省级检测中心建有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始终恪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成为区域性产业技术与管理、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方面知名的高等职业教育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

第九条 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19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情况说明

学制

学费

招生计划

1

法律事务

传统优势专业

3

3300

50

2

公共事务管理(民航管理与服务方向)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300

50

3

公共事务管理(高铁管理与服务方向)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300

50

4

物业管理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300

50

5

食品营养与检测

省级特色专业、

省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

3

3600

100

6

农产品质量检测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100

7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

平顶山化工产业发展需要

3

3600

100

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100

9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100

10

会计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300

100

11

物流管理

省级特色专业

3

3300

100

12

工商企业管理(质量管理标准化方向)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300

10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装饰工程信息技术方向)

省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3

3600

1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方向)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100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100

16

商检技术(电器产品检验方向)

省级特色专业

省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

3

3600

100

17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院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

3

3600

100

18

数控技术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50

19

工程监理

院特色专业

3

3600

100

20

建筑工程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3

3600

100

2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50

2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项目监理方向)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50

2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项目经理方向)

国家战略发展人才急需专业

3

3600

50

合计

1900

 

第十条 生源范围

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已取得2015年对口升学资格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

学生需登录我院网站,登陆报名系统并逐项填写完毕,或在规定时间内,持

报名表(一式三份)、一寸照片两张、高中及同等学历证书、高招考试报名信息表来学院招办报名。

第四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分

按省内统一安排,我院将在4月12日进行单独招生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具体内容如下:

1、考试方式及内容

由“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技能操作两种形式进行。

 “文化素质”考核科目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包含语文(政治)、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共一份试卷,总分150分,其中:语文占80分、数学50分、英语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能力”考核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和中职毕业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案分别进行,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含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共150分,其中专业知识60分,技能操作90分。 “职业能力”考核时间为30分钟/人。

2、具体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在2015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在2015年4月12日,考试时间为30分钟/人,

下午: 13:00~18:00

3、具体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内

4、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素养考核成绩、职业能力考核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养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政策加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省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 公示

学院招生办负责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在校就读期间免利息,毕业当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毕业后38个月内还清本息,利息按年度支付)。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获8000元奖励。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5000元奖励。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等次的国家助学金。

5、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可获得相应资助。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75-3397111   3397555

学院网址:www.zl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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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姚电大道中段23号
电话:0375-7662111   766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