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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17-03-02 15:54   审核人:

 1.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2.招生专业

  具有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校,在本校批准开设的专业范围内确定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其中,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经批准不得安排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建设水平低、人才培养质量低、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不得安排单独考试招生。

   3.报名和信息采集。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对口招生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县级招办、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一年制中职生和非豫户籍中职生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4.填报志愿。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志愿随单独考试招生填报志愿时进行。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

    5.命题、考试和录取

  高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星期日)进行考试,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外开设考场。

  “文化知识”考试要求。各高校的“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应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确有需要组织校考的,可由高校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省招办负责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职业技能”考试要求。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校组织实施。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院校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录取。各高校在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下,自主确定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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